为切实做好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保障评奖评优公平、公正、公开落实,根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创建及评定学风示范班的若干规定》(浙金院学[2022]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班级申请、学院评议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综合评定,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一、推荐名单
数艺242、文秘241、文秘252、数艺252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评议小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严禁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孙夏钰
联系电话:0575-81500948
电子邮箱:sunxiayu@qq.com
办公地点:1号楼1411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评奖评优政策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2. 请各班级及时将本公示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人文艺术学院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