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
第二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浙江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促进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紧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及时吸收行业发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开展浙江省职业院校“十四五”第二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趋势和要求,体现产教融合发展生态,打造浙江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新高地,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本次拟立项出版400种(套)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教材,其中包括300种(套)纸质教材和100种(套)数字教材。
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及省级“双高”专业群建设配套教材;
2.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创新团队等建设配套教材;
3.国家级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配套教材;
4.国家级黄大年式团队编写的教材;
5.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编写的教材;
6.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编写的教材。
个别院校如果确无满足上述条件的教材项目,可按照附表中分配的名额推荐申报骨干专业、优势特色专业的教材。
本次立项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强重点专业领域教材建设,补足紧缺领域教材,增强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确定选题范围如下:
1.支持编写《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
2.支持编写服务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
3.支持编写服务民生领域的学前、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4.支持编写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机械制造、会计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5.支持编写“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6.支持编写一批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的劳动教育拓展教材。
7.支持编写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的新形态教材,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教材编写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4.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其中教材主编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为鼓励作者集中精力编写高质量教材,本批次原则上申报人作为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本新编类教材(含不同渠道)。
5.出版形式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在纸质书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鼓励编写有立体化资源建设规划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其他形态的教材创新,探索新的教材运用方式及出版模式。
6.数字教材建设要求。建设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应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须由正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并申领书号。
推荐申报与评选立项
1.推荐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名额主要以各院校“双高”建设类型、现拥有的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黄大年式团队数量为基数,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确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没有上述学校类型或团队、名师的院校,分配一定名额作为教材建设项目。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获奖高校给予额外奖励名额(见附件1)。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可推荐申报职业教育通识教育教材60种,由通识教育分会统筹策划并组织申报和初评,不占各高校分配名额。(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另行发文)
3.数字教材各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种。
4.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在职业教育层次内按照研究方向推荐申报1项教材(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
5.本次职业教育重点教材申报项目将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分批次发文公布。
6.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要求在2025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十四五’职业教育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 元的奖励。
7.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1.申报教师需提供《附件4:推荐申报表》,以及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2.各院校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审查,提交《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第二批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多所院校联合编写的教材,各参编院校《审查意见书》由第一申报学校统一收集并保管。
3.各学院需填写《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第二批职业教育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4.通识教育分会和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推荐申报教材项目,由第一主编在平台上填报,所在高校管理员经通识教育分会或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确认后提交。系列教材项目,由系列教材的第一主编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所推荐的教材项目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 6),并由通识教育分会理事长或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负责人签字。
5.各学院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