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践行雷锋精神 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337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于2月29日下午在8517会议室开展了理论学习活动。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曲士英主持,思政党支部、体育军事党支部、文秘艺术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本次理论学习的主题是:学习践行雷锋精神和学习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同志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关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文章精神。
    全系教师党员共同温习了雷锋同志生前的先进事迹,体悟了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和价值。1963年3月5日,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年来雷锋精神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本质要求,展现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彰显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要义。雷锋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具有了新的内涵:雷锋精神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是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是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当代中国,一个公民需要有具备一些雷锋精神,需要助人为乐、勤俭节约的社会公德,需要敬业创新的职业道德。
    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责任人,教师党员更应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更加自觉地追随雷锋的脚步,在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的时代,争当价值标杆、发挥示范作用。以雷锋之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展现道德觉悟,张扬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书记号召全系教师应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发扬雷锋“奉献”精神,争当工作模范,要将善念释放到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社会,在工作岗位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通过本次集体学习,进一步深化了我系党员教师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深化了对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和优秀的具体标准的理解,激发了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实践雷锋精神、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