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尊严 提高道德修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4浏览次数:667

 ——记“药家鑫”事件讨论会
    2011年4月27日下午,院团委、人文社科部、明理学院联合开展了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讨论会。会议由明理学院副教务长王懂礼老师主持,人文艺术学院副主任、明理学院副教务长邹宏秋老师出席并讲话,2010级部分同学参加了此次讨论会。
    首先,王懂礼老师简单介绍了药家鑫事件的整个过程,提出讨论会的具体内容,并阐明会议召开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他指出,对于药家鑫这起恶性杀人事件,我们应把重点放在这个事件背后隐藏的问题,这不仅是一起违法事件,更是法制观念缺失、道德观念沦丧的表现,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示。
    接下来,各班学生代表发表了对“药家鑫”事件的看法。同学们从对“激情杀人”说如何看待、“冷血”网帖折射出的大学生忽略法律、道德现象、如何提高大学生道德观及道德修养、“药家鑫”事件暴露出我国教育弊端等问题畅所欲言,立足观点,既见解独到又富有深度,会场气氛一度掀起高潮,通过互相交流思想,大家对此次事件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
    最后,邹宏秋老师作了总结性发言。她希望同学们通过对“药家鑫”事件的思考和讨论,形成自己正确的人生观,切实贯彻“明德理、明事理、明学理、明情理”的教育目标,并送给同学们三句话:学会科学做事、学会实在做人、学会享受人生。
    此次讨论会,使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事件虽然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的反思是深刻的,同学们应将“药家鑫”事件作为反面材料,以此为鉴,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断加强自我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成为一名人格健全、品德优良的当代大学生。(文秘10(1)班 胡玲玲)